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5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偉智 
連署人
郭鴻儀、陳秋宏、沈家鳳 
案由
撤銷新化區廣停3停車場用地徵收計畫,以利新化都市計劃區的發展。 
說明

一、新化區廣停3停車場用地,因位處台20線中山路兩旁,位處於新化往永康要道上、唪口圓環往永康方向。

二、目前考量附近未有大量的住戶與公共設施,亦無停車需求,徵收至今已逾20年,未有原先規畫設置的需求,建請撤銷徵收,以利新化區的土地活化利用。

三、建請都市發展局、地政局,協助辦理程序。

 
辦法
如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05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8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1156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12月31日府都規字第1081479892號函復: 一、本府目前正辦理「變更新化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案」,全案目前業經107年7月24日本市都委會第72次會審竣,刻正提交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按該次決議(略以):「查廣(停)3用地已於80年辦理徵收,惟現況仍有地上物尚未開闢,考量廣(停)3用地位於重要幹道中山路兩側且為新化市區入口門戶位置,故未便採納(即維持原計畫)。另請新化區公所綜合考量後續開闢可能面臨困難(如地上物處理、廣停規劃設計是否影響住戶出入口進出等)、是否涉及廢止徵收及影響指定建築線等,再妥予評估廣(停)3用地是否仍有用地需求,如有檢討變更需求,再另案循法定程序辦理。」,爰目前通盤檢討草案內容「廣(停)3」仍維持原計畫(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故倘經新化區公所評估仍有檢討變更需求,將積極協助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法定程序事宜。有關上述變更內容須俟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二、承蒙貴會議席對於新化區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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