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5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偉智
- 連署人
- 郭鴻儀、陳秋宏、沈家鳳
- 案由
- 撤銷新化區廣停3停車場用地徵收計畫,以利新化都市計劃區的發展。
- 說明
一、新化區廣停3停車場用地,因位處台20線中山路兩旁,位處於新化往永康要道上、唪口圓環往永康方向。
二、目前考量附近未有大量的住戶與公共設施,亦無停車需求,徵收至今已逾20年,未有原先規畫設置的需求,建請撤銷徵收,以利新化區的土地活化利用。
三、建請都市發展局、地政局,協助辦理程序。
- 辦法
- 如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11/05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12/1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12/18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11564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8年12月31日府都規字第1081479892號函復: 一、本府目前正辦理「變更新化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案」,全案目前業經107年7月24日本市都委會第72次會審竣,刻正提交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按該次決議(略以):「查廣(停)3用地已於80年辦理徵收,惟現況仍有地上物尚未開闢,考量廣(停)3用地位於重要幹道中山路兩側且為新化市區入口門戶位置,故未便採納(即維持原計畫)。另請新化區公所綜合考量後續開闢可能面臨困難(如地上物處理、廣停規劃設計是否影響住戶出入口進出等)、是否涉及廢止徵收及影響指定建築線等,再妥予評估廣(停)3用地是否仍有用地需求,如有檢討變更需求,再另案循法定程序辦理。」,爰目前通盤檢討草案內容「廣(停)3」仍維持原計畫(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故倘經新化區公所評估仍有檢討變更需求,將積極協助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法定程序事宜。有關上述變更內容須俟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二、承蒙貴會議席對於新化區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