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5次 臨時會
- 類別
- 法規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 來文日期
- 2011/08/08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00559485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 連署人
- 案由
- 為落實本市殯葬設施設置管理之工作,特制定「臺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三款關於直轄市社會服務事項之自治事項,制定本市殯葬管理之相關規定,俾以有效管理公私立殯葬設施,以達成妥適處理人民往生殯葬之相關事宜。
- 原臺南市制定「臺南市殯葬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因應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為統一大臺南法規依據,重新制定「臺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以利執行殯葬管理。
- 本案業經本府100年7月27日第2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在案,送請貴會審議。
- 辦法
- 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規定,俟貴會審議通過後,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08/3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1/09/08
- 發文字號
- 南議法規字第 1000011282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