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2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2/05/16
- 來文字號
- 府教體處總字第1010397860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定本市新化區公所「臺南市新化區新化游泳池活化工程」、本市應編列配合款總計新台幣428萬6,000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01年度追加預算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6款規定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01年3月6日體委設字第1010006386號函辦理。
二、本市新化區公所「臺南市新化區公所新化游泳池活化工程」經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定補助經費總計新台幣1,000萬元整,本市應編列配合款新台幣428萬6,000元整。
三、本案業經101年5月9日第65次市政會議通過,提請貴會審議。
- 辦法
- 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新台幣428萬6,000元整,俟101年度追加預算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05/28
- 大會決議
- 本會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05/31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10010510號
- 執行情形
- 教育局執行情形: 1.本案臺南市體育處前以101年6月6日南市體處總字第1010458212號函轉知新化區公所,並於101年6月21日完成「臺南市政府控管金額以上採購案件」申請流程,其勞務採購前於101年5月31日決標,刻辦理工程採購招標公告作業。 2.俟101年度辦理追加預算時,予以轉正。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