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9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Ingay Tali 穎艾達利、李中岑、周奕齊、郭鴻儀、陳昆和、周麗津、趙昆原
- 連署人
- 陳秋萍、李偉智、李宗翰、蔡育輝、陳碧玉、李宗霖、陳怡珍、鄭佳欣
- 案由
- 建請市府調整里長業務聯繫會報時間,俾便更多元參與且與府會會議時間搭配,俾利監督遂行。
- 說明
- 為強化本市各區里政業務、推動地方建設、厚實區里組織功能,臺南市轄各區每年皆兩次擇定里民業務聯繫會報(上/下半年各一次),由區內各里長直接提出里政需求與里民意見。地方或中央民代亦常同時參與,同步交流。
- 惟查前揭聯繫會報議程時間,倘排定於臺南市議會會期間,則地方民代於議會質詢法定職務時,恐無暇分身、參與地方意見薈萃之重要場合,殊為可惜。若會報議程得安排於議會兩次定期會前,除容各區域議員有參與餘裕,更可就里長聯繫會報會議結論,逕於定期會利用府會質詢交流時間監督進度、審查相關預算,完成地方之付託。
- 建請市府建議各區安排里長業務聯繫會報議程時,或可參酌上開建議排定時間,俾使地方意見傳達、民代反應民情、監督市政更具實效。
- 辦法
-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6/26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7/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7/10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5891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2年7月14日1120006492號 本府就「建請市府調整里長業務聯繫會報時間」一案,敬答覆如下: 一、里長業務聯繫會報之召開係依據「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區公所里長業務聯繫會報實施計畫」規定辦理,由區公所每年二次(分成上、下半年)擇適當時間地點邀集權責機關單位召開之,合先敘明。 二、有關議員提案希里長業務聯繫會報時能於定期會前召開完畢,使議會更能協助地方解決問題,本府民政局業已函文各區公所知悉,建請其參酌議會建議或避開議員出席議會期間,俾利地方基層意見得以傳達及達成。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