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12/21 
來文字號
府水污養字第1011070375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度加強基層環保建設「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核定本市辦理水質淨化場工程102年度增列經費新台幣1億301萬5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7,210萬7,300元;市配合款3,090萬3,2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0月26日環署水字第1010098000號及1010097913號函、101年10月4日環署水字第1010090569號函、101年9月28日環署水字第1010088460號函、101年6月13日環署水字第1010049535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與第6款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府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辦理「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水質淨化場工程,其費用詳附件。

(二)行政院環保署補助本市水質淨化場工程原編列4億5,146萬8,000元,實際已核定5億7,432萬7,000元,再加上原先估列數8,316萬4,000元,總計6億5,749萬1,000元,分101至103年度執行,中央補助4億6,024萬1,800元,市負擔1億9,724萬9,200元,採一次發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01年度編列數不變為1億3,544萬1,000元(中央補助9,480萬8,000元,地方配合4,063萬3,000元);102年原編列9,029萬4,000元,增列1億301萬500元(中央補助7,210萬7,300元,地方配合3,090萬3,200元),增列後金額1億9,330萬4,500元;103年原編列2億2,573萬3,000元,增列1億301萬2,500元(中央補助7,210萬8,700元,地方配合3,090萬3,800元),增列後金額3億2,874萬5,5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1年12月12日第9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3/12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3/1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20010139號 
執行情形
本案說明如下: 1.永康排水水質淨化場-永康滯洪池礫間接觸曝氣氧化工程:工程101年12月17日開工,施工廠商於102年8月12日提報完工。目前預計進度77.01%、實際進度78.94%。 2.臺南市永康大排水岸生態礫間礫間淨化工程:工程已於102年6月13日開工。目前預計進度2.151%、實際進度2.308%。 3.萬代橋生態礫間淨化工程:102年4月10日開工。目前預計進度11.366%、實際進度12.291%。 4.仁德排水生態礫間淨化工程:持續辦理。102年4月10日開工。預計進度11.130%、實際進度16.344%。 5.港尾溝溪滯洪池水質淨化場工程:持續辦理。102年5月22日開工。預計進度5.265%、實際進度15.296%。 6.柴頭港溪水質淨化場細部設計:細部設計報告書已於102年7月1日審查通過,並於102年7月2日送環保署備查。 7.大腳腿排水水質改善工程細部設計:環保署已於102年7月25日核定本案工程,工程已上網公開閱覽至9月4日,可陳述意見至9月9日,屆時無陳述意見可續上網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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