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家貞 
連署人
林燕祝、李文正、莊玉珠、林美燕、蔡淑惠、蔡育輝、洪玉鳳 
案由
教育局當充分溝通,不得一意孤行,將成功國小師生隨意轉往他校。 
說明
為維護學生最高教育品質及學校環境安全等重大考量,在進學國小師生家長未達成共識前,不得擅自決定他校學生、行政人員遷入進學小校園。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3/2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函送市府研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3/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4/0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224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4月18日府教永字第1060404848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教育局當充分溝通,不得一意孤行,將成功國小師生隨意轉往他校。」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成功國小校舍改建為「新十大旗艦計畫-赤崁文化園區改造工程」之一部分,該工程由本府文化局主辦、教育局協辦,106年進行規劃設計階段,將於107年展開施工作業,因此成功國小將配合文化局施工校舍一次全部拆除,預計於明年新學年度進行安置作業,安置地點將以學生受教權影響最小為考量。 二、為配合前開工程作業期程,教育局目前正進行成功國小安置可行性評估作業,其中借用鄰近學校空間為選項之一。惟因0206地震造成本市校舍受損嚴重,教育局積極向中央爭取近30億元的經費進行校舍整建,分三年將有近200棟校舍進行重建及耐震補強工程,目前已進入規劃設計階段,預計106至108年陸續施工,導致部分成功國小周邊學校無法選擇作為安置地點。 三、教育局已針對鄰近學校校舍及整建狀況完成初步清查,其他空間安置方案也將一併分析,並依各種方案的優缺點進行綜合考量。此案已責請教育局與成功國小以保障學童學習權益為優先,妥適擬定方案,將不利因素降至最低,並將隨時與成功國小家長及安置學校保持密切聯繫,避免家長因資訊不完全產生誤解。

一、106年4月18日府教永字第1060404848號函復。 二、為保障學生權益及安全性,以鄰近學校優先考量,經清查北區文賢國中尚有空間可配合進行成功國小師生安置。 三、已於7月6日到校現勘,並於7月13日召開會議,研商安置事宜。會議決議:成功國小東棟、北棟預計於107年暑假進行拆除作業,全校師生配合工程進度將安置於文賢國中。文賢國中除調整教學及活動空間外,亦配合成功國小學生學齡進行校舍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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