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3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 
連署人
郭議長信良、蔡秋蘭、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請警察局積極勸導易事故路段之人行道通行問題,避免行人與輪椅必須走上馬路。 
說明
  1. 日前一位牧師朋友陳情,從台北搬到台南生活兩年,感受到行人備受「安全威脅」。他沒有騎車也沒有開車,靠著大眾運輸跟走路。幾乎是每一天都在拼博運氣,機車紅燈右轉、從巷道出來,常常都飽受驚嚇,走在斑馬線上也常常害怕不知道何時會從哪個方向衝出汽機車。
  2. 近日臺南一位80多歲的老婦人,因坐輪椅且人行道有障礙物,故看護只能將老婦人推在馬路上行走,不料卻被機車迎面撞上,相當怵目驚心。
  3. 一些作家,包括米果,還有之前來過台灣的日本作家都提到台南的行人交通問題,但卻不見任何改善。對比高雄,日前引起熱烈討論的人行道是否可以騎機車,無論執行成效或爭議如何,至少高雄市府從善如流,聽取旅居台灣的波蘭記者TomaszSniedziewski的建議,做出一些具體措施,而臺南也應該效法。
 
辦法
  1. 對於行人易發生事故之路段,進行全面盤點,並優先勸導,保持人行道暢通,避免行人必須走上馬路。
  2. 行人稠密處必須優先處理,必要時請員警同仁在交通尖峰時段到場維護行人安全。
  3. 人行道清空並非擾民,也不是找店家麻煩,但至少必須保持基本的行人,甚至身障者輪椅器材的通過空間。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4/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5/13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6/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6/15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10005745號 
執行情形
一、本府警察局刻正研議對於行人易發生事故路段進行全面盤點,優先針對占用道路障礙物及人行道違規停車加強勸導取締,以維行人交通安全。 二、行人使用率高及易生行人事故之路段優先處理,必要時由員警或義交在交通尖峰時段到場維護行人安全。 三、為保持行人基本路權,以及身障者輪椅器材的通行空間,將持續執行人行道障礙違規取締工作。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