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2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 
連署人
李宗翰、沈震東、林志展 
案由
廢輪胎後續處理規範,法規面未臻完善。 
說明

109年南市清潔隊回收的廢輪胎為1810公噸,占總回收物的4.5%,尤其廢輪胎被稱為黑色污染,在分類方面應該獨立出來。

市府應該讓專責的處理機構處理,並思考是否修改相關條例,保證廢棄輪胎不會流落至非法處理廠,造成生態環境的破壞汙染。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5/1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0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1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0623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環保局110年8月30日府環清字第1101012129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廢輪胎後續處理規範,法規面未臻完善」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市清潔隊回收之廢輪胎均已要求人員需分類清運貯存,勿混入其 他資收物,並放置資收場專屬貯存格。 二、 本市要求變賣廠商須交由合法之處理機構,同時不定時查核廢輪胎 等資源回收物之變賣流向,達到資源再利用,避免發生汙染情事。 三、 另有關本府環境保護局廢輪胎變賣方式,後續將議員意見納入評 估。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