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9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蔡淑惠、林燕祝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增加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桿,以對交通違規行為發揮更大的嚇阻作用,同時能因應警察人力不足,並減少員警路邊攔查引發的民怨。
- 說明
一、警察係屬全年無休服務民眾的工作,長期超時服勤,依大法官釋字第785號政府應於111年11月28日前就警察、消防服勤時數之合理上限等事項進行檢討。
二、警察業務繁重,其中交通安全維護即是重中之重,惟警察常需於路邊隱密處進行交通監測,不僅加重警力負擔,更容易引發民怨,宜增加設置固定式監測照相因應,以期發揮嚇阻交通違規作用,減少警察稽查勤務負擔。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08/05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08/1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08/26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00007045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10年9月15日府警交字第1101138241號函復: 速度管理向為本府 警察局 防制 交通事故之執法手段,鑒於攔查違規超速案件容易造成警方及違規人之危險,爰針對超速違規案件,本府警察局多以逕行舉發方式執法,因此,均於各年度編列預算( 110 年新臺幣 1200 萬元 )並持續向中央爭取經費( 110 年業已爭取新臺幣 440 萬元),於易肇事或易違規之路段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以減少警力負擔,並能達到事故防制之功效。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