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2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2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Kumu Hacyo谷暮.哈就
- 案由
- 建請市府修訂本市公彩盈餘基金支應之「原住民健檢補助辦法」適用對象年齡下修至三十五歲以上。
- 說明
目前補助辦法適用年齡為55歲長者,然而實際推動的狀況發現此年齡層較缺乏健檢等健康預防的觀念,再加上許多疾病的發生的年齡有逐漸下降之趨勢,建議將補助年齡下修至35歲之原住民,以擴大補助之效益。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2/03/09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3/16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03/2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03/3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02567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修訂本市公彩盈餘基金支應之『原住民健檢補助辦 法』適用對象年齡下修至三十五歲以上」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項計畫提供 55 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及 40 歲以上經濟弱勢族人 健康檢查補助,為族人健康把關,針對身體異常情形者早期發 現早期治療,以預防重大疾病突發,凡符合資格族人,最高可 補助新台幣 6,000 元整,每 2 年限申請 1 次。 二、 本案係運用本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辦理,依「臺南市公益 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相關規定,專款專用 於弱勢族人之社會福利事項。 三、 查本府社會局 111 年度核定本市 40 歲以上低收及中低收入戶族人約計 138 人,35 歲至 40 歲中低收入戶族人約計 40 人。為協 助經濟弱勢族人及早因應健康風險,進行預防及後續治療,將研議下修補助年齡,將經濟弱勢族人健檢補助年齡調整至 35 歲 以上。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