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3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蔡筱薇 
連署人
呂維胤、王錦德、郭清華 
案由
建請市政府爭取二行程機車汰舊補助期限展延。 
說明

一、臺南市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六期燃油車加碼補助方案。為鼓勵民眾加速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減輕弱勢族群經濟負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加碼補助再延長一年至108年,且新增中低收入戶及偏遠地區兩類補助對象。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止,申請淘汰二行程機車並新購電動二輪車或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者,以購車發票為準。

上述補助辦法年限將至,惟考量目前經濟蕭條,民眾購置新車輛意願偏低,建請市政府研議展延補助期限,或增加誘因,促使二行程車輛加速汰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5/23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5/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6/04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0514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6月14日府環空字第108065543號函復如下: 建設第31號對貴會第3屆第1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之書面答覆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爭取二行程機車汰舊補助期限展延」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1、 今(108)年為環保署補助辦法最後1年,現階段環保署規劃109年補助方式以老舊車輛換購低污染車輛為主。 2、 108年本市加碼補助方案,首度新增中低收入戶及偏遠地區補助對象、汰舊二行程機車換購六期燃油車,並媒合車商提供購車送暖優惠(中低收入戶加碼),另協請區公所針對同時符合前揭身分之對象逐一親訪通知並協助申請,加速車主汰舊之意願,以達降低污染物之排放。有關議員提案延長補助期限,本府後續配合環保署政策並參採議員建議積極研議是否納入109年施政規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