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8次 臨時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29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鄭佳欣
- 連署人
- 王宣貿、蔡麗青、沈震東、余柷青、謝舒凡、Ingay Tali 穎艾達利、林依婷、吳禹寰、蔡育輝
- 案由
- 交通局設置三色號誌燈至正式啟用的時間過長,影響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建請市府檢討作業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縮短設置與啟用時程。
- 說明
- 號誌燈設置完成但遲遲未啟用,影響用路人安全:近年來多處新設置的紅綠燈安裝後,因程序繁瑣或行政延遲,遲遲未能正式啟用,造成交通混亂與潛在事故風險,影響通行安全。
- 行政流程過於冗長,降低市府效率:部分號誌燈即使已完工仍無法立即使用。此問題屢見不鮮,顯示需檢討審查及驗收機制,加速推動時程。
- 影響市民對市府施政的信任:市府應以民眾需求為優先,確保號誌燈設置後能迅速發揮交通管制功能,而非長期閒置,徒增民怨。
- 建請交通局檢討流程,釐清各階段時程過長的原因,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簡化行政審核與驗收程序,確保設置後可於最短時間內正式啟用。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3/18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3/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3/26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01671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交通局設置三色號誌燈至正式啟用的時間過長,影響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建請市府檢討作業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縮短設置與啟用時程。」案,敬答覆如下: 為加速號誌設置完成後台電公司送電速度,本府交通局已協調台電公司接獲交通局交通號誌設備用電申請後,將採專案處理方式,立即現勘、設計並申請道路挖掘許可,以縮減號誌送電時程,評估施工量能,以盡速完成送電程序,本府交通局並將定期向台電公司電話追蹤,以確切掌握號誌設備送電期程。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