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李中岑、李坤煌 
案由
請於本學期8月開學前,擇期表揚本市各學校志工。 
說明
目前本市各學校均有學校志工隊,協助各校雜項事務,如學生護照、安全引導……等,對於學校貢獻厥偉,為表示市府的重視,請表揚本市各校志工給予鼓勵。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4/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7/03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4432號 
執行情形
一、106年7月21日府教社字第1060722008號函復。 二、有關本市各學校志工表揚活動,本府社會局、教育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每年皆有辦理,表揚活動如下: (一)社會局:每年11月辦理臺南市志願服務奬勵金質奬及績優團隊表揚,銀質及銅質奬在社會局志願服務網站公開表揚。 (二)教育局:每年6-7月辦理學校交通導護志工表揚,榮獲臺南市志願服務奬勵銀質及銅質奬得主,學校亦公開表揚。 (三)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每年11月辦理特殊教育志工表揚。 三、本案經審議提案內容,維持現況。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