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峻潭 
連署人
呂維胤、李退之、蔡旺詮 
案由
建請市府交通局研議玉井區竹圍里台3線竹圍橋增設照明、反光導標步道與分隔島、及轉彎處跳動路面設計乙案。 
說明

1、由於該路段屬於台3線,路寬約20公尺,而車行行經竹圍橋處形成大S形路形,且兩邊朝竹圍橋方向均為下坡路段,除了車速快外,S形的路形更增加車行的危險性。

2、該路段3年內已奪走5條人命,106年1月就有小轎車行經該路段,在沒有酒駕的情況下失控撞進民宅,造成小轎車上三人全部罹難的不幸事故。

3、經查訪當地居民認為除增設照明與反光導標外,主要還是車速過快,應於玉井往楠西靠近竹圍橋轉彎處設計跳動路面設施,來防止車速過快,以降低該路段發生車禍的事故。

4、建請市府交通局盡速研議裁示辦理。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4/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7/07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6000427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08.10府交工字第1060786912號函復: 一、本府交通局前於106年6月6日邀集相關單位辦理會勘,並依該次結論以南市交工字第1060616303 號函復書面內容如下: (一)請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評估增設測速照相機。 (二)請本府警察局玉井分局提供竹圍橋路段近一年內最新肇事件數(含A1及A2事故)送道路主管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曾文工務段。 (三)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曾文工務段於該路段彎道處酌予增設太陽能LED 輔二,並請評估增設行車管制號誌之可行性。 (四)請本市玉井區公所另案向本府工務局提報修復台3 線都市計畫區內部分塌陷、破損之人行道。 二、各單位執行進度分述如下: (一)增設測速照相機乙節,本府警察局將視明年度經費狀況辦理增設,尚未設置完成期間由該局交通警察大隊及玉井分局於台3線竹圍橋路段編排機動測照勤務,以期有效嚇阻違規駕駛行為。 (二)增設太陽能輔二與評估增設行車管制號誌乙節,依道路主管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曾文工務段106年8月3日五工曾段字第1060061923號函復說明台3線371K+800處交通量及事故件數尚未達《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26條設置行車管制號誌條件,為避免號誌設置不當,引起用路人誤判、違規,甚而增加肇事嚴重性及件數,爰暫緩增設行車管制號誌,另太陽能LED 輔二業依道路現況酌予補設完竣。 (三)修復台3 線都市計畫區內部分塌陷、破損之人行道乙節,本市玉井區公所業已提報相關資料至本府工務局協請錄案提撥經費辦理改善事宜。

一、106年8月10日府交工字第1060786912號函復。 二、案經本府交通局於106年6月6日邀集會勘,決議事項及辦理情形如下: (一)增設測速照相機乙節,本府警察局將視明(107)年度經費狀況辦理增設,尚未設置完成期間由該局交通警察大隊及玉井分局於台3線竹圍橋路段編排機動測照勤務。 (二)增設太陽能輔二標誌與評估增設行車管制號誌乙節,依道路主管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曾文工務段106年8月3日五工曾段字第1060061923號函復說明,台3線371K+800處交通量及事故件數尚未達「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設置行車管制號誌條件,爰暫緩增設行車管制號誌,另太陽能LED輔二標誌業依道路現況酌予補設完竣。 (三)修復台3線都市計畫區內部分塌陷、破損之人行道乙節,本市玉井區公所已提報相關資料至本府工務局協請錄案提撥經費辦理改善。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