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7次 臨時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劉米山
- 連署人
- 蔡蘇秋金、呂維胤、曾培雅、鄭佳欣、蔡旺詮
- 案由
- 建請全面檢視本市原嘉南農田水利會,農田給水暨排水路用地,若已不符現況未加使用,理應全面檢討予以解編廢止,妥善使用土地,以符合民意增進地方發展。
- 說明
一、鑒於農田水利負有振興水利灌溉農田之緣由,都市發展進程,農田水利溝渠擔任極重要之要素。
二、然亦因都市興盛發展,原有溝渠概已經不使用,任其座落市區之中,形成分割都市土地零亂不堪﹔既失去效用又易藏污納垢,造成都市髒亂點土地未盡其用,也妨礙都市發展。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1/0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01/21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01/2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01/28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00671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10年2月8日府水行字第1100200550號函復: 一、按「農田水利法」對農田水利設施之劃設及管理於第5條以下訂有明文專章,原嘉南農田水利會業已於109年10月1日改制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已屬公務機關,目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田水利署刻正要求所轄管理處,依據農田水利法規定對所轄管農田給水暨排水路用地,辦理檢討劃設等規劃作業。 二、為使嘉南管理處對已不符現況未加使用之土地,能全面檢討予以解編廢止,妥善使用土地,以符合本市民意增進地方發展,本府已將貴提案於110年2月8日以府水行字第1100202177號公文,函請嘉南管理處納入參辦。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