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方一峰、陳昆和、蔡淑惠、趙昆原、洪玉鳳、林美燕、林燕祝、吳禹寰、蔡旺詮、陳怡珍、林阳乙、張世賢、蔡秋蘭、尤榮智、曾信凱、李鎮國、林志展、盧崑福、周奕齊、李中岑 
案由
建議臺南市政府各局(處)及臺南市議會,預算數額超過100萬者,請逐條列示於單位預算書上,以俾利議員審查預算。 
說明
目前臺南市政府各局(處)及議會單位預算書,常將相同科目之項目彙整編列成一筆預算,議員於審查預算時無法得知各項之明細,為利議員審查預算時,能明瞭各細項之經費以達成監督施政,避免支出浮濫致增人民負擔之目的,請爾後臺南市政府各局(處)及臺南市議會,預算數額超過100萬者,請逐條列示於單位預算書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7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8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90011365號 
執行情形
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15日府主預字第1091507181號函覆: 本府就「建議臺南市政府各局(處)及臺南市議會,預算數額超過100 萬元者,請逐條列示於單位預算書上,以俾利議員審查預算」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議員所提預算編列將多個項目彙整編列成一筆預算,致議員無法得知各項之明細部分,為利議會審查,本府主計處將依議員建議,於預算籌編辦理講習時,向各局(處)宣導,如有多個項目彙整編列成一筆預算且數額超過100 萬元者,應逐條列示於預算書。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