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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方一峰、陳昆和、蔡淑惠、趙昆原、洪玉鳳、林美燕、林燕祝、吳禹寰、蔡旺詮、陳怡珍、林阳乙、張世賢、蔡秋蘭、尤榮智、曾信凱、李鎮國、林志展、盧崑福、周奕齊、李中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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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議臺南市政府各局(處)及臺南市議會,預算數額超過100萬者,請逐條列示於單位預算書上,以俾利議員審查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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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目前臺南市政府各局(處)及議會單位預算書,常將相同科目之項目彙整編列成一筆預算,議員於審查預算時無法得知各項之明細,為利議員審查預算時,能明瞭各細項之經費以達成監督施政,避免支出浮濫致增人民負擔之目的,請爾後臺南市政府各局(處)及臺南市議會,預算數額超過100萬者,請逐條列示於單位預算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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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15日府主預字第1091507181號函覆:
本府就「建議臺南市政府各局(處)及臺南市議會,預算數額超過100 萬元者,請逐條列示於單位預算書上,以俾利議員審查預算」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議員所提預算編列將多個項目彙整編列成一筆預算,致議員無法得知各項之明細部分,為利議會審查,本府主計處將依議員建議,於預算籌編辦理講習時,向各局(處)宣導,如有多個項目彙整編列成一筆預算且數額超過100 萬元者,應逐條列示於預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