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5/09/18
- 來文字號
- 府水污字第1040920699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本市104年「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經費新台幣1億36萬5,792元整乙案(中央補助6,523萬7,764元;市配合款3,512萬8,028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 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8月26日環署水字第1040069976號函及104年9月3日環署水字第1040072359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本市水質淨化場工程合計1億36萬5,792元,中央補助6,523萬7,764元,市負擔3,512萬8,028元;本次墊付水質淨化場工程共計兩案,其費用詳附件。
四、本案業經本府104年9月9日第22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5/08/28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5/11/0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5/11/12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40007479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