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陳朝來
- 連署人
- 林宜瑾、張世賢、林全忠、梁順發
- 案由
- 建請農業局建議漁業署檢討下列政策:一、政府辦理漁民補助計畫,應先徵詢漁民產銷班等人民團體意見,以免浪費公帑。二、政府應建立漁民養殖用水電費之補助政策。三、政府應研議魚塭養殖業之外勞開放政策。
- 說明
一、政府辦理漁民資材及藥品補助時,如增氧機或益生菌等,常因不符漁民需求,致衍生缺失,徒增浪費。
二、水資源日益缺乏,抽取地下水又造成地層下陷危機,應廣泛建立漁業用循環水之補助措施。
三、水電雙漲,漁民收益入不敷出,應請研議補助政策。
四、漁塭養殖人口老化,懇請開放外勞申請。
- 辦法
建請農業局建議漁業署檢討下列政策:
一、政府辦理漁民補助計畫,應先徵詢漁民產銷班等人民團體意見,以免浪費公帑。
二、政府應建立漁民養殖用水電費之補助政策
三、政府應研議魚塭養殖業之外勞開放政策。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03/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05/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05/27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0409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2.5.30府農漁字第1020475060號函復: 一、依據臺南市議會第一屆第五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建設第4號案﹞決議案辦理﹝附影本﹞。 二、本市議員關心本市漁業發展,對於相關漁業政策推動提案建議檢討,臚列如下: ﹝一﹞政府辦理漁民資材及藥品補助時,如增氧機或益生菌等,常因不符漁民需求,致衍生缺失,徒增浪費。請檢討後續政策,並事先徵詢漁民產銷班等人民團體意見,以免浪費公帑。 ﹝二﹞水資源日益缺乏,抽取地下水又造成地層下陷危機,政府應廣泛建立漁業用循環水之補助措施。 ﹝三﹞水電雙漲,漁民收益入不敷出,政府應建立漁民養殖用水電費之補助政策。 ﹝四﹞漁塭養殖人口老化,政府應研議魚塭養殖業之外勞開放政策。 三、請貴署本中央漁業主管機關權責,檢討研議推動上開建議政策,落實照顧養殖漁業產業。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2.08.08府農漁字第1020555248號函復: 一、復 貴會102年5月27日南議建設字第1020010409號函及依 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2年6月18日漁四字第1021215 651號函(附影本)辦理。 二、有關本市議員關心本市漁業發展,推動提案建議檢討相關漁業政策,經漁業署函復如下: (一)本署為協助莫拉克風災漁民儘速恢復生產,改善災後養殖魚塭環境惡化及短期不適養殖情形,於98至101年度運用「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補助購買益生菌,另為減輕養殖漁民用電成本負擔等問題,部分補助購買增氧機及循環水設備。目前災區漁民已復養完成及恢復生產,上述緊急措施已完成階段性目的,102年度起已停止上述工作。 (二)流動電費補貼係依據行政院政策鼓勵農(漁)民使用高效節能之生產機具,爰進行流動電費補貼退場機制。另目前農業動力水產養殖用電戶基本電費仍持續享有停用期間依契約容量用電比例,減收基本電費。 (三)查「就業服務法」尚未准許魚塭養殖得聘僱外籍勞工,且該法第42條規定「…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爰此,貴府宜先檢視貴轄養殖漁業缺工現況、聘雇外勞對產業的影響、技術外流的可能及外籍勞工的後續管理機制等事宜後,再行評估。 三、漁業署並建議本府寬列預算俾輔導地方產業發展,以協助 中央落實照顧養殖漁業產業。
本案於102年5月30日以府農漁字第1020475060號函請漁業署卓處,經漁業署102年6月18日漁四字第1021215651號函復如下: 1.本署為協助莫拉克風災漁民儘速恢復生產,改善災後養殖魚塭環境惡化及短期不適養殖情形,於98至101年度運用「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補助購買益生菌,另為減輕養殖漁民用電成本負擔等問題,部分補助購買增氧機及循環水設備。目前災區漁民已復養完成及恢復生產,上述緊急措施已完成階段性目的,102年度起已停止上述工作。 2.流動電費補貼係依據行政院政策鼓勵農(漁)民使用高效節能之生產機具,爰進行流動電費補貼退場機制。另目前農業動力水產養殖用電戶基本電費仍持續享有停用期間依契約容量用電比例,減收基本電費。 3.查「就業服務法」尚未准許魚塭養殖得聘僱外籍勞工,且該法第42條規定「…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爰此,貴府宜先檢視貴轄養殖漁業缺工現況、聘雇外勞對產業的影響、技術外流的可能及外籍勞工的後續管理機制等事宜後,再行評估。 4.漁業署並建議本府寬列預算俾輔導地方產業發展,以協助中央落實照顧養殖漁業產業。需中央配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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