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請願案-人民請願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人民請願案-人民請願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請市府暫緩收回台南市健康臨時攤販集中場用地及行政契約屆滿後,仍辦理續約。 
說明

請願所基之事實理由:

1.台南市健康臨時攤販集中場用地為攤商以維生計的地方,貿然變更土地使用分區,影響攤商生活及收入。

2.台南市政府市場處草率決策將於103年3月31日終止攤位行政契約,不再辦理續租且無合理措施,擬請撤銷此案,讓攤商繼續辦理續約營業,以維生計。

 
辦法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提請大會討論。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6/06 
大會決議
函送市府研辦。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6/15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1001063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台南市政府101.06.29府經場攤字第1010507915號函復: 請市府研辦健康臨時攤販集中場攤商請願案,為先凝聚雙方共識,謹訂於本﹝101﹞年7月4日邀集該場攤商召開會議協商,俾供參酌,請查照。 復貴議會本年6月15日南議建設字第1010010635號函。

本案業於101年7月4日假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東哲廳召開會議,會中並決議有關攤位集中經營乙事,將再洽自治會研議處理,並以目前有營業之攤商為優先編排對象;另關硬體空間修整部分,囿於預算有限,亦以有營業之攤商為優先考量。又倘屆103年攤商營運成效良好,則由本處研訂適當方案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