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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李坤煌、吳通龍、王峻潭、陳文賢、林阳乙、蔡旺詮、莊玉珠、杜素吟、陳朝來、陳怡珍、蔡玉枝、蔡淑惠、李文正、蔡秋蘭、曾王雅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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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議成立臺南市青年創業委員會並設置以Hub概念,整合中央、地方政府及民間創業服務資源,打造一站式創業服務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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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為刺激青年創新創意並進一步透過技術協助落實創意商業化、商品化,促進並輔導青年創業提高在地就業,臺南市具青年創意基地、創新創意推動計劃、台南市中小企業服務團與台南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專案貸款等政策,但均散落於各局處;況創意發想、技術支援、創意商業化、成立公司行號、公司工廠用地取得、建物起造、市場行銷、財務融通等亦均橫跨諸多市府單位,為使臺南青年創業軟、硬體環境更臻友善與便捷,台南市政府應成立專責任務單位,由各業管單位共同組成,以Hub概念、單一窗口方式設置,整合中央、地方政府及民間創業服務資源,打造一站式創業服務據點,提供家醫式創業諮詢、並舉辦各類創業活動及課程,成為創業家、政府與民間重要專擇樞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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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7.03.23府經產規字第1070344366號函復:
本府就「建議成立臺南市青年創業委員會並設置以Hub概念,整合中央、地方政府及民間創業服務資源,打造一站式創業服務據點」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木府為推動青年多元學習、培育青年職能訓練、輔導青年就業等各項青年事務,有關成立青年創業委員會或專責單位一案,因涉及本府組織業務調整,將參考各縣市推動經驗,納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