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20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
- 來文日期
- 2019/04/10
- 來文字號
- 府社秘字第1080425454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補助本府社會局辦理「臺南市充實輔具服務專車計畫」,經費新臺幣113萬3,000元整乙案(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8年3月7日社家障字第1080002536B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旨揭計畫該署核定補助新臺幣113萬2,800元整,考量預算編列係以千元為單位,爰調整墊付金額為新臺幣113萬3,000元整,為爭取時效並有效運用補助經費,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108年4月10日第383次市政會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3/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5/24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蔡育輝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5/29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6/04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5402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