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2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4/10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08042545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補助本府社會局辦理「臺南市充實輔具服務專車計畫」,經費新臺幣113萬3,000元整乙案(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8年3月7日社家障字第1080002536B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旨揭計畫該署核定補助新臺幣113萬2,800元整,考量預算編列係以千元為單位,爰調整墊付金額為新臺幣113萬3,000元整,為爭取時效並有效運用補助經費,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108年4月10日第383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5/24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蔡育輝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6/0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540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