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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重新設置關廟大潭埤旺萊公園環湖休閒步道」案,敬答覆如下:
經查,關廟區大潭埤公園面積約25公頃,分為陸域部分及水域部分,其中水域部分屬於教育部學產地、部分國有地及私人土地,難以無償撥用方式取得,倘依有償撥用及徵收方式取得,概估土地取得費用約9億元,其鉅額之用地徵購費用將成為本府財政沉重負擔,故暫以維持目前現況為主。另有關陸域部分,目前由本府工務局委由關廟區公所維護管理,未來為提升公園休閒遊憩品質,在有限經費且不破壞原有景觀下,將既有老舊設施逐步改善,提升設施使用效益為主。
次查,112年11月7日王定宇立法委員邀集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本府工務局、關廟區公所等單位會勘大潭埤公園南側水域,經現勘兩點共識,其一:關廟區公所原提大潭埤公園南側環湖步道經費8千萬元過於龐大,需再評估規劃適合方案,規劃經費的部分由關廟區公所提案至本府工務局;其二:內政部表示需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含三七五承租人)及符合公共工程生態檢核等事宜,請關廟區公所辦理,倘前揭事項完成後關廟區公所再向內政部專案申請工程相關經費。
另查,除本府工務局刻正辦理「關廟大潭埤特色遊戲場工程」之外,關廟區公所亦於112年2月15日提案「關廟區大潭埤公園擋土牆改善工程」,本府工務局已於112年7月3日南市工園一字第1120854909號函核定經費(112年規劃設計費20萬元,113年180萬元)予關廟區公所辦理改善,預計整建修繕維護及優化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