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8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吳禹寰 
連署人
盧崑福、方一峰、蔡宗豪、許至椿、王家貞 
案由
請重新設置關廟大潭埤旺萊公園環湖休閒步道。 
說明
  1. 大潭埤旺萊公園曾辦理多次大型活動,如鳳梨竹筍文化節、表揚活動、消防、義消、搜救(難)大隊訓練等。
  2. 關廟大潭埤旺萊公園環湖休閒步道,在鄉鎮時就有施設,因年久失修,損壞嚴重,為了遊客安全,目前用紐澤西護欄圍住,已經嚴重影響遊客前往意願。
  3. 最近兒童大型遊戲區也已經完竣,請市府在大潭埤南側先行規劃環湖休閒步道,慢慢逐步再擴充北側環湖休閒步道,讓遊客能好好欣賞曾經被列入台灣八景之一的關廟大潭埤旺萊公園。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7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2001141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重新設置關廟大潭埤旺萊公園環湖休閒步道」案,敬答覆如下: 經查,關廟區大潭埤公園面積約25公頃,分為陸域部分及水域部分,其中水域部分屬於教育部學產地、部分國有地及私人土地,難以無償撥用方式取得,倘依有償撥用及徵收方式取得,概估土地取得費用約9億元,其鉅額之用地徵購費用將成為本府財政沉重負擔,故暫以維持目前現況為主。另有關陸域部分,目前由本府工務局委由關廟區公所維護管理,未來為提升公園休閒遊憩品質,在有限經費且不破壞原有景觀下,將既有老舊設施逐步改善,提升設施使用效益為主。 次查,112年11月7日王定宇立法委員邀集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本府工務局、關廟區公所等單位會勘大潭埤公園南側水域,經現勘兩點共識,其一:關廟區公所原提大潭埤公園南側環湖步道經費8千萬元過於龐大,需再評估規劃適合方案,規劃經費的部分由關廟區公所提案至本府工務局;其二:內政部表示需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含三七五承租人)及符合公共工程生態檢核等事宜,請關廟區公所辦理,倘前揭事項完成後關廟區公所再向內政部專案申請工程相關經費。 另查,除本府工務局刻正辦理「關廟大潭埤特色遊戲場工程」之外,關廟區公所亦於112年2月15日提案「關廟區大潭埤公園擋土牆改善工程」,本府工務局已於112年7月3日南市工園一字第1120854909號函核定經費(112年規劃設計費20萬元,113年180萬元)予關廟區公所辦理改善,預計整建修繕維護及優化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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