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2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關廟區南雄里希望正名為龜洞里。
- 說明
關廟區南雄里因兩個里合併成南雄里(臺南高雄邊境之意),把原有的「龜洞里」名稱走入歷史,該里確實是因龜居而名,本席建請市府將南雄里正名為「龜洞里」。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11/27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12/0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12/16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12304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09年12月25日1090013122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25日府民區字第1091547851號函復: 本府就「關廟區南雄里希望正名為龜洞里」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地方制度法第六條規定,直轄市之里名稱,依原有之名稱;同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五款規定,里名稱之變更,由各該市政府提請市議會通過後辦理,但未有里名稱變更之相關作業規範。 二、為尊重地方民意並使里名稱變更之作業有所依循,本府訂定「臺南市政府辦理里名稱變更作業要點」,由里民連署提出里名變更案。 三、凡繼續居住該里居住四個月以上、年滿十八歲且未受監護宣告者可參與連署,連署人數達該里有連署資格人數二分之一者,由區公所報請本府辦理,經市政會議通過後,再由本府提請市議會審議,並於通過後變更原有里名稱。 四、本局參加「龜洞有愛、正名聯署說明會」,業於會中提供資料及說明,後續則依「臺南市政府辦理里名稱變更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相關程序。 ------ 一、109年12月25日府民區字第1091547851號函復。 二、辦理情形: (一)依據地方制度法第六條規定,直轄市之里名稱,依原有之名稱;同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五款規定,里名稱之變更,由各該市政府提請市議會通過後辦理,但未有里名稱變更之相關作業規範。 (二)為尊重地方民意並使里名稱變更之作業有所依循,本府訂定「臺南市政府辦理里名稱變更作業要點」,由里民連署提出里名變更案。 (三)凡繼續居住該里四個月以上、年滿十八歲且未受監護宣告者可參與連署,連署人數達該里有連署資格人數二分之一者,由區公所報請本府辦理,經市政會議通過後,再由本府提請市議會審議,並於通過後變更原有里名稱。 (四)民政局參加「龜洞有愛、正名聯署說明會」,業於會中提供資料及說明,後續則依「臺南市政府辦理里名稱變更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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