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3次 臨時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案由
- 建請巿政府對結婚滿50周年即給予表揚,致贈的禮物也要一致,以符現在社會現況。
- 說明
- 過去巿府每年對結婚滿60年的鑽石婚才有表揚,現在社會結婚年齡提高,相對於表揚標準也應降低,建議改結婚滿50周年即給予表揚,以符現在社會現況。
- 又表揚所致贈之禮物價位,各行政區都不一樣,希望能全巿統一標準。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8/15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8/1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8/24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7889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巿政府對結婚滿50周年即給予表揚,致贈的禮物也要一致,以符現在社會現況。」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自100年起,於重陽節前夕辦理結婚60年以上鑽石婚表揚,由各區公所及本市立案老人團體(會)推薦受表揚夫妻,並頒贈每對受表揚夫妻匾額1面、禮品1份及喜餅1份;各區公所亦會針對該轄區內符合鑽石婚資格者,自行辦理表揚。 二、倘開放增加表揚結婚滿50年之夫妻(金婚),金婚及鑽石婚各表揚1對(參考111年鑽石婚共表揚41對)則表揚對數推估將增加至少40對,總表揚對數將達80對以上,典禮時程冗長,長輩體力恐不堪負荷,場地及工作人員不易安排。另,本府鑽石婚表揚及禮品所需經費預計亦將增加近40萬元,較原經費提高約1倍以上,本府將持續考量,研議調整表揚規劃與辦理方式。 三、另有關各區公所自辦之表揚典禮或活動,皆由各區公務預算或媒合民間資源辦理,考量長者交通奔波不易,就近由各區公所分別規劃公開表揚或到府致贈合適之禮品,以符當地受表揚長者之期待。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