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宣貿Ingay Tali 穎艾達利 
案由
建請市府評估運用柳營鳳和中學校地,以利未來整體區域發展。 
說明
  1. 位於柳營區之臺南市私立鳳和高級中學於108學年度停止招生,並於2025年教育部退場審議會決議解散學校法人並依法清算。
  2. 鳳和中學校地位處柳營地區重要節點,周邊具備完整生活與產業條件,包括:
  3. 隨著柳營科技產業、醫療產業與農業科技逐步發展,未來區域人口、就業與生活機能可望持續成長。鳳和中學校地面積完整、交通便利,若能妥善規劃再利用,對於帶動地方整體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4. 建請市府評估鳳和中學校地未來發展方向,例如規劃為產業支援設施、教育訓練基地、公共服務設施或其他地方發展用途,並納入柳營整體區域發展藍圖,以活化土地利用並促進地方繁榮。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3/19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3/26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5000177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評估運用柳營鳳和中學校地,以利未來整體區域發展 」決議案 ,敬答覆如下: 一、 鳳和中學於 108 學年度起停招,教育部於 111 年 1 月 17 日令該校停辦, 114 年 3 月 4 日起令該法人解散,刻正辦理清算程序中,查該校現況資料分述如下: (一 )土地:校地面積 計 36,872 平方公尺,土地所有權分別為學校自有 11,721 平方公尺、 教育部 學產 地 11,969 平方公尺及私人土地 13,182 平方公尺,土地權屬占比分別為 學校自有 31.79% 、學產地 32 .46 及私有 35.75 。 (二)建物:主要建物為 5 棟,其中 2 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經調閱房屋稅籍證明書 ,查得 5 棟建物起課年為 51 至 88 年,其中逾 50 年之建物計 1 棟。 (三) 債務:目前學校債務 1700 萬元, 惟實際金額需計算至清算結束日。 二、 教育部通知中央相關機關、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及本府於 115 年 4 月 8 日辦理會勘並經教育部說明如下: (一 )校地僅能由一機關承接,承接不動產包含 5 棟學校建築物 因 2棟建築物無建照,承接機關接管後,須補照或拆除及學校自有土地,但 不含私人土地及教育部學產地。 (二 )因 3 棟建築物坐落私人土地上,承接機關須另外與私地主洽談土地租用或價購事宜; 1 棟建築物部分坐落教育部學產地,承接機關須與教育部洽談土地租用事宜。 (三 )校地皆為特定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教育使用,未來承接機關做其他用途使用,須變更興辦事業計畫。 三、本府就教育部說明及其規劃用途與 園量體狀況 ,將再予審慎評估俟確認後另案具文回復 。 四、 承蒙貴會暨議座對市政政策之關切,本府併予致謝。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