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04/17 
來文字號
府工公新一字第1020345458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102年4月3日台內營字第1020803057號函核定本市2-7道路西段工程(青砂街至青草崙堤防)用地取得經費計新台幣6,600萬元乙案(中央補助款計5,412萬元,市府自籌款計1,188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2年3月27日營署南字第102330132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6款之規定,屬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本府工務局於102年2月26府工公新一字第1020164344號函向營建署爭取生活圈年度節餘款,作為開闢本市2-7道路西段工程(青砂街至青草崙堤防)所需之經費。內政部營建署102年3月27日營署南字第1023301323號函核定經費6,095萬元(中央補助款計4,997萬9,000元,市府自籌款計1,097萬1,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4月10日第107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五、復內政部於102年4月3日台內營字第1020803057號函修正核定經費為6,600萬元。本案提列墊付6,600萬元(中央補助款計5,412萬元,市府自籌款計1,188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年度預算,為應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並俟本(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辦法

請貴會惠予審議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

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5/20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5/27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2001042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用地經費預計102年11月支付款項,屆時如102年追加預算完成,再予辦理轉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