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洪玉鳳、林燕祝、林美燕 
案由
請市政府編列預算為各社區「共餐據點」籌購車輛以服務行動不便長者能往來「住家」與「共餐據點」。 
說明

一、臺南地區原臺南縣區域『共餐據點』地點大部分較偏遠,聚落分散,公共交通運輸可搭乘班次其少,不利老人家參加共餐時之往返,有違長照2.0推動之好意。

二、請市府編列預算為『共餐據點』購入車輛,讓行動不便長者能方便前往『共餐據點』用餐及上課。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4/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7/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4605號 
執行情形
依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19日府社照字第1060744645號函復: 本府就『請市政府編列預算為各社區「共餐據點」籌購車輛以服務行動不便長者能往來「住家」與「共餐據點」』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對象為健康長者,且共餐地點多是長者方便抵達之社區內聚集處所,可鼓勵長者自主以維持身體機能。 二、針對行動不便、失能之長輩,為協助其得到所需之照顧,長期照顧服務提供老人送餐服務,除確保老人飲食衛生與身體健康,同時適時關懷老人生活狀況及了解需求。 三、本市目前據點共378處,其中共餐據點260處;每週3天以上共餐據點共76處,餘184處採不定期方式辦理。 共餐頻率 每週5天 每週3天 每週1-2天 每月2次 合計 (每日) 據點數 51 25 32 152 260 四、透過長者就近至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參與課程活動及共餐,在地 化之社區照顧,使長輩留在熟悉的環境中生活,預防長期照顧問題惡化,達到在地的初級預防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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