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2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依婷 
連署人
朱正軒、謝舒凡、Ingay Tali 穎艾達利、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蔡筱薇、周麗津 
案由
建請重新劃設臺南市南區永華國民小學周圍通學步道/人行道。 
說明

有鑑於臺南市南區永華國民小學周圍在通勤時段,人車壅塞,但先前標線劃設卻被塗銷。

經民眾陳情,希望周圍的通學步道/人行道可以重新劃設。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5/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6/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6/0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405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重新劃設臺南市南區永華國民小學周圍通學步道/人行道。」案,敬答覆如下: 案經本府交通局於112年5月29日邀集當地里長、本府教育局、工務局等相關單位現場會勘,相關結論如下: 一、 為永華國小學生上放學安全,與會人員決議保持該路段北側供學童行走,考量整體用路安全,永華國小可將學校東側圍牆退縮設置實體人行道,請永華國小儘速提報相關計畫至內政部營建署爭取相關經費改善,並請本府教育局協助。 二、 現況本府水利局刻正辦理護岸工程,考量周邊居民車輛停放,待該工程完成後,請本府交通局(停車工程科)針對該路段北側之學校西側圍牆範圍繪設紅線並依學校需求設置家長接送區。 三、 另針對永華國小對面(校門-側門)綠色鋪面問題,經查該路段非所規劃之標線型人行道範圍,為避免用路人混淆,故本府交通局已刨除,考量該路段學校有家長接送需求,與會人員決議,維持現況且後續待道路重鋪後上開範圍之綠底鋪面不再復舊,惟為加強路口安全,請本府交通局(停車工程科)先行於該路段南側(校門口-往東第一顆樹木)繪設紅線(業於112年5月30日完成)。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