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4/07/31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30682233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核定本市辦理「臺南市安平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利用模廠建置試驗委託技術服務計畫」,補助計畫經費新台幣994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4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3年7月28日經水源字第1035315624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994萬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3年7月30日第17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4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8/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9/09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8/20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3000557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