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0/09/17
- 來文字號
- 府環清字第1090305094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本市「109年臺南市巨大廢棄物委外處理計畫」經費新臺幣450萬元(中央補助款計378萬元整,市配合款計72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9月7日環署督字第1091152969號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為庚續辦理本市巨大廢棄物委外處理計畫,本案總經費新臺幣4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計378萬元整,市配合款計72萬元整)。
四、本案因中央核定計畫日期較晚,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五、本案業經本府109年9月15日第45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提案附件
-
核定計劃.pdf
- 一讀日期
- 2020/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10/22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請農業局向農委會申請補助購置大型破碎機,再由環保局代為執行。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10/28
- 大會決議
- 一、同意墊付。 二、請農業局向農委會申請補助購置大型破碎機,再由環保局代為執行。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11/04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10186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