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9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宜瑾
- 案由
- 建請教育局積極面對「校園行政人力流失」的根本問題,取消「保障行政不超額」政策。
- 說明
一、教育局應檢討並改善教師兼任行政所面對的困難,讓俱備行政經驗與能力者,能長期在行政職位上耕耘。
二、局方推出「保障行政不超額」作為解決「校園行政人力流失」問題的對策。
三、但該作法,等於明文壓迫資淺教師兼任行政。因各校超額辦法均以資淺者優先超額。
四、此外,沒有超額問題的學校、沒有超額問題的科目,教師同樣沒有兼任行政的意願。
- 辦法
積極面對「校園行政人力流失」的根本問題,取消「保障行政不超額」政策。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4/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6/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7/03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4440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24日以府教課(二)字第1060700948號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積極面對『校園行政人力流失』的根本問題,取消『保障行政不超額』政策」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教育局為增加教師兼任行政意願,持續致力於行政減量、整合,簡化相關訪視及評鑑等作業(例如:統合視導、校長辦學績效評鑑等)。 二、惟因教師課稅後,導師職務加給由2,000元提升至3,000元,導師職務加給與行政加給趨近,實為教師不願兼任行政之最大主因,故本府教育局已建請教育部修訂「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增訂提高兼任主管職務者的行政加給。 三、穩定的學校行政團隊,才能落實校務推動,提供校內教師支援與服務,有利於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並可避免校內由資淺教師擔任行政工作,超額時又因「後進先出」之潛規則,優先犧牲成為超額教師之不公平現狀,本府教育局爰在綜合「行政經驗傳承」、「平衡師資結構」、「維護學生學習權益」等多面向考量下,於「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以下簡稱介聘要點)」增列「現任教師兼主任(含代理主任)或組長下學年度續任行政職務者,除自願超額者外,不計入超額教師名單」之規定。 四、綜上,針對「校園行政人力流失」一案,本府教育局將從各面向研議解決方式,提高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誘因及支援。其中,於「介聘要點」增列相關規定,亦屬方式之一。 一、106年7月24日府教課(二)字第1060700948號函復。 二、本府教育局為增加教師兼任行政意願,持續致力於行政減量、整合,簡化相關訪視及評鑑等作業。 三、查導師職務加給與行政加給趨近,實為教師不願兼任行政之最大主因,故本府教育局已建請教育部修訂「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 四、穩定的學校行政團隊,才能落實校務推動,提供校內教師支援與服務,有利於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爰本府教育局在綜合「行政經驗傳承」、「平衡師資結構」、「維護學生學習權益」等多面向考量下,於「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以下簡稱介聘要點)」增列「現任教師兼主任(含代理主任)或組長下學年度續任行政職務者,除自願超額者外,不計入超額教師名單」之規定。 五、綜上,針對「校園行政人力流失」一案,本府教育局將從各面向研議解決方式,提高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誘因及支援。其中,於「介聘要點」增列相關規定,亦屬方式之一。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