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9次 臨時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市府建立針對長者與行動不便者的災中及災後即時支援網絡,確保在重大災害發生時,能迅速掌握弱勢族群安全並提供必要協助。
- 說明
- 以丹娜絲颱風為例,部分長者及行動不便者因通訊中斷或交通受阻,延誤了求助與救援時間,造成生命安全風險。
- 災害發生時,弱勢族群因行動困難、缺乏交通工具或親屬支援,極易陷入孤立無援的情況。
- 建立即時支援網絡,有助於縮短救援反應時間,提升災害應變效率,減少人員傷亡。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8/14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8/18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8/21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40007954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建立針對長者與行動不便者的災中及災後即時支援網絡,確保在重大災害發生時,能迅速掌握弱勢族群安全並提供必要協助」案,敬答覆如下: 一、災害預防之作為:考量獨居長者、獨居且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面臨較更高的生活風險,需要特別關注照顧與即時提供服務。本局針對列冊之獨居長者及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之65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獨居並符合行動不便資格者名冊,請各區公所列入災防優先保全對象。 二、災害發生之短期應變措施:災害發生時持續掌握列冊及未即時列入名冊之獨居長者、弱勢家庭及獨居且行動不便身心障礙者,面對災害應變,本局持續結合當地里長、各區公所、社福中心及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針對經通報有緊急收容需求者,立即緊急媒合短期收容安置機構或連結喘息、臨時及短期照顧等服務,以即時確保其人身安全並獲得必要協助。 三、災後復原之中長期作為:本局對於區公所或網絡單位通報之弱勢戶或需後續服務之對象,皆由社福中心社工實地訪視評估,經確認有服務需求,即列為脆弱家庭個案或轉介相關單位定期訪視提供協助。於災害發生時,社福中心社工亦會針對服務中的脆弱家庭啟動關懷機制,便於災後持續關懷受災且須持續服務之獨居長者、弱勢家庭及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並持續透過媒合社會資源或補助經費協助家園整理以盡快恢復其原有社區生活。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