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4/06/19 
來文字號
府水雨字第103058369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辦理「103-104年度流域綜合治理計畫-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103年度經費74,544,000元(中央補助55,360,000元,市配合款19,184,000元),104年度經費186,487,000元(中央補助145,460,000元,市配合款41,027,000元),總計103-104年度經費261,031,000元(中央補助200,820,000元,市配合款60,211,000元)擬請准予採一次發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俟103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及104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3年6月6日營署水字第103290875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即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局為辦理易淹水地區雨水下水道建設,提報內政部營建署「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爭取補助,依據「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3-108年)」相關規定,本市財力分級為第三級,工程費中央補助比例為78%,用地費中央補助比率為70%。

(二)103年度工程費總計39,744,000元,中央補助經費78%計31,000,000元,市府需自籌工程費配合款22%計8,744,000元;用地費總計34,800,000元,中央補助經費70%計24,360,000元,市府自籌用地費配合款30%計10,440,000元。

(三)104年度總經費186,487,000元,全數為工程費,中央補助經費78%計145,460,000元,市府自籌工程費配合款22%計41,027,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3年6月18日第16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及104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4/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6/20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6/2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3000370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3年7月29日府工務一字第1030683339號函復: 書面答覆及會勘紀錄如附件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