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4/03/27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3020143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連署人
 
案由
客家委員會核定本市「103年度臺南市公務部門服務人員客家語言文化培訓研習計畫」補助經費新臺幣(下同)5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5萬元整;市配合款6萬6,000元整),共11萬6,000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3年3月12日客會文字第1030004055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及第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府為培訓本市各公務部門服務人員客語能力,以加強服務大臺南客家鄉親,提供全面直接且無障礙客語服務,前於103年2月14日提送「103年度臺南市公務部門服務人員客家語言文化培訓研習計畫」向客家委員會申請經費補助,經該會審查同意核定補助5萬元整,合先敘明。本計畫案預算共11萬6,000元整(中央補助5萬元整;市配合款6萬6,000元整)。

(二)考量本案之執行期程為本(103)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為利該計畫之執行,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案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3年3月19日第15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4/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4/15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4/2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30002109號 
執行情形
依計畫於6-8月完成工作項目,9月份辦理經費核銷。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