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會務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9次 臨時會
- 類別
- 會務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會務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郭議長信良
- 連署人
- 案由
- 「臺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十九條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本會第3屆第4次定期會第37次會(109年12月1日)大會決議檢討調整本會各種委員會之局處配置。
- 承上,擬具「臺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修正草案,調整各局處之配置,修正內容係依據本會110年度政黨黨團協商第7次(8月30日)會議討論所獲致之結論。
- 同時因應委員任期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爰於第十九條增訂本辦法第二條修正條文,自111年1月1日施行。
- 檢附「臺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十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修正草案條文。
- 辦法
經大會審議通過後發布施行。
- 一讀日期
- 2021/09/0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09/07
- 審查意見
- 第3屆第9次臨時會110年9月7日委員會審查意見: 一、本案第二條照修正版本小微調後,送各政黨先行召開會議討論,並於第6次定期會開議後一週內提出各政黨之版本,再召開政黨黨團協商,再送大會討論。(詳見審查結果對照表) 二、穎艾達利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10/27
- 大會決議
- 第3屆第9次臨時會第2次會(110年9月10日)大會決議如下: 本案第二條照修正版本小微調後,送各政黨先行召開會議討論,並於第6次定期會開議後一週內提出各政黨之版本,再召開政黨黨團協商,再送大會討論。 本會於110.9.17南議法規字第1100008210號函行文相關單位。 -------------------------------------------------- 第3屆第6次定期會第1次會(110年9月23日)大會決議如下: 請各政黨黨團於一週內提出各版本送議事組彙整,再召開政黨黨團協商會議討論後,提送10月27日大會審議。 -------------------------------------------------- 第3屆第6次定期會第21次會(110年10月27日)大會決議如下: 照110年第8次(10月15日)政黨黨團協商會議結論通過,並自111年1月1日施行。(詳如附件) 本會於110.11.1南議法規字第1100010285號函行文相關單位。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11/01
- 發文字號
- 南議法規字第 1100010285號
- 執行情形
- 1.本會110.11.3以南議法研字第1100010385號修正發布公告,並於110.11.5以南議法研字第1100010510號函報行政院備查。 2.行政院110.11.16院臺綜字第1100036279號函覆本會:業已備查。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