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會務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會務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會務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議長信良 
連署人
 
案由
「臺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十九條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本會第3屆第4次定期會第37次會(109年12月1日)大會決議檢討調整本會各種委員會之局處配置。
  2. 承上,擬具「臺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修正草案,調整各局處之配置,修正內容係依據本會110年度政黨黨團協商第7次(8月30日)會議討論所獲致之結論。
  3. 同時因應委員任期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爰於第十九條增訂本辦法第二條修正條文,自111年1月1日施行。
  4. 檢附「臺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十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修正草案條文。
 
辦法

經大會審議通過後發布施行。

 
一讀日期
2021/09/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9/07 
審查意見
第3屆第9次臨時會110年9月7日委員會審查意見: 一、本案第二條照修正版本小微調後,送各政黨先行召開會議討論,並於第6次定期會開議後一週內提出各政黨之版本,再召開政黨黨團協商,再送大會討論。(詳見審查結果對照表) 二、穎艾達利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0/27 
大會決議
第3屆第9次臨時會第2次會(110年9月10日)大會決議如下: 本案第二條照修正版本小微調後,送各政黨先行召開會議討論,並於第6次定期會開議後一週內提出各政黨之版本,再召開政黨黨團協商,再送大會討論。 本會於110.9.17南議法規字第1100008210號函行文相關單位。 -------------------------------------------------- 第3屆第6次定期會第1次會(110年9月23日)大會決議如下: 請各政黨黨團於一週內提出各版本送議事組彙整,再召開政黨黨團協商會議討論後,提送10月27日大會審議。 -------------------------------------------------- 第3屆第6次定期會第21次會(110年10月27日)大會決議如下: 照110年第8次(10月15日)政黨黨團協商會議結論通過,並自111年1月1日施行。(詳如附件) 本會於110.11.1南議法規字第1100010285號函行文相關單位。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1/01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100010285號 
執行情形
1.本會110.11.3以南議法研字第1100010385號修正發布公告,並於110.11.5以南議法研字第1100010510號函報行政院備查。 2.行政院110.11.16院臺綜字第1100036279號函覆本會:業已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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