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1/09/06
- 來文字號
- 府教體處設字第1101081038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
- 連署人
- 案由
-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補助本市「臺南市立新營體育園區田徑場外牆、廁所及周邊景觀暨第五停車場整修工程」案,總經費新臺幣2,5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750萬元,市配合款750萬元)一案,因核定時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0年度90萬元(中央補助63萬元、市配合款27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8月16日臺教體署設(一)字第1100029054B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執行期間自110年起至112年止,總經費2,500萬元,採一次發包,分3年編列預算辦理,110年度90萬元、111年度1,630萬元、112年度780萬元。
(二)依照體育署核定補助作業要點規定,須於收到核定補助經費公文後,3個月內完成委託技術服務招標公告,逾3個月(110年11月15日前)未完成招標公告者將註銷補助款。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8月23日第50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2021/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09/23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09/27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8520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