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黃麗招、邱昭勝、陳皇宇、謝舒凡、周嘉韋、朱正軒、楊中成、李宗翰、陳秋宏、蔡筱薇、黄肇輝 
案由
關於運動訓練用以強化身心知覺認知功能與生理機制的兒童體適能課程,建請市政府督促運動中心或全民運動館將此類課程研議評估並列為開課參考。 
說明
  1. 運動訓練對身心障礙兒童之身心知覺認知功能與生理機制皆有正面影響,然而目前運動中心、全民運動館普遍缺乏該類兒童體適能課程。
  2. 建請市政府將開設該類課程列為運動中心及全民運動館外包簽約條件,並以公務預算適當補貼,有效促進兒童身心健康發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34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關於運動訓練用以強化身心知覺認知功能與生理機制的兒童體適能課程,建請市政府督促運動中心或全民運動館將此類課程研議評估並列為開課參考」案,敬答覆如下: 本府配合教育部體育署推廣兒童及少年運動教練知能研習課程,將函文鼓勵各全民運動中心教練參與研習培養相關知能,並研議增開兒童體適能課程,相關推動成果列為營運績效評估內容。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