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4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旺詮
- 連署人
- 陳怡珍、黃麗招、林阳乙、蔡淑惠、蔡育輝、周麗津、Ingay Tali穎艾達利、李啓維、沈家鳳、周奕齊、李偉智、陳昆和、林美燕、蔡筱薇、陳秋萍
- 案由
- 請文化局建立古蹟修復監督機制,定期巡檢修復中古蹟,確保其完整性。
- 說明
- 日前發生台南火車站遭毀損的憾事,發現外牆日治時期磁磚被施工單位敲除,2樓日據時期老舊衛浴設備被拆,且這些被敲掉的磁磚、衛浴設備更遭損壞丟棄。
- 雖修復案承辦單位並非台南市府,但台南火車站仍屬台南轄內之古蹟,市府應負起監督之責任。
- 辦法
- 文資保存不分中央地方,台南市府應主動提供協助,甚至負起監督的責任。
- 市府應盡速建立監督機制,無論該古蹟的所有權、主管單位、工程發包者為何單位,凡在台南轄內的古蹟,都應該落實嚴格的監督機制。
- 尤其正在施工或修復的古蹟,更應該定期檢查,以確保其完整性,事後開罰並不能挽回破損的古蹟。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2/04/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6/23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07/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07/11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110006825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文化局建立古蹟修復監督機制,定期巡檢修復中古蹟,確保其完整性。」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文化局為提升本市古蹟歷史建築修復工程品質及進度,除文資處於施工期間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工程督導小組進行現勘及諮詢外,文化局亦依預定督導頻率(工程進度達 30%、50%、80%)進行督導。此外,亦視個案執行情形(如古蹟重要構造解體、重點工項施作等)增加督導次數,確保工程品質。 二、對於臺南市轄內,非本市所主管之古蹟修復工程,文資處將於參與審查或現勘時會同監督工程品質。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