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2012/05/11
- 來文字號
- 府財產字第1010393834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其他
- 連署人
- 案由
- 為辦理本府經管坐落本市東區竹篙厝段2111、2111-1、2111-27、2111-39地號等4筆非公用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提請審議。
- 說明
一、法令依據: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5條第2項。
二、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標的:坐落本市東區竹篙厝段2111、2111-1、2111-27、2111-39地號等4筆市有土地,面積共計7,707平方公尺,101年總公告現值為2億1,194萬2,500元。
三、設定存續期間:以50年為原則,經雙方同意得延長最多20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1年5月9日第6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審議,同意後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後,於4年內辦理地上權設定事宜。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06/0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06/13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010010581號
- 執行情形
- 奉行政院101年7月9日院授內中字第1016036501號函核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