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3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呂維胤 
連署人
陳秋宏、林志展、劉米山、鄭佳欣、蔡蘇秋金 
案由
建請市府應針對老舊里活動中心,進行耐震補強和設備更新工程,保障里民安全。 
說明

一、一座里的活動中心是為了供里民和里長舉辦活動使用,然而多數活動中心已年代久遠且設施不合時宜,耐震能力恐有疑慮。

二、市府應針對老舊里活動中心進行耐震詳評及補強,並因應時代變遷更新、設置現代化設施,保障里民的安全,提供里民更優質的活動空間。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7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1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12315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9年12月25日1090013109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25日府民自字第1091545199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應針對老舊里活動中心,進行耐震補強和設備更新工程,保障里民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里活動中心耐震詳評及補強工程,將依地方實際需求並彙整相關資料以爭取中央各部會前瞻計畫補助經費。另未符合前瞻計畫補助要點之案件,市府工務局業編列公有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等相關經費,並將依建築物耐震係數排列優先順序辦理改善,以利縮短整體改善期程。 二、有關里活動中心內部設備改善,各區公所將依地方實際需求先行會勘並研擬改善計畫提送市府民政局研議辦理。

一、109年12月25日府民自字第1091545199號函復。 二、民政局業請各區公所提報轄內里活動中心耐震初評4案,耐震詳評22案,耐震補強6案,並提報內政部爭取110年度前瞻計畫。內政部於110年2月24日召開審查,因其中4案同時申請初評及詳評,經審查直接辦裡詳評,於110年3月18日核定耐震詳評22案,耐震補強6案,總經費2,612萬元,其中中央補助1,477萬2,000元,市府配合款1,134萬8,000元。民政局將儘速辦理墊付相關事宜,以利配合中央訂定期程。 三、另未符合前瞻計畫之建物,市府工務局業編列公有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等相關費用,並將視耐震係數排列優先順序辦理改善。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