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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於東山區運動公園室外籃球場上加蓋風雨球場,讓籃球運動風氣鼎盛的東山區民及籃球隊,在雨季下雨天亦能有休閒運動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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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東山區最近籃球運動風氣熱烈,經常舉辦比賽,東原國中籃球隊更經常勇奪佳績,但區內並無風雨球場,尤其暑假又是經常下雨季節,球員區民無法練球,市政府應予考慮,加蓋風雨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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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4年9月8日以府教體處總字第1040895639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東山區運動公園室外籃球場上加蓋風雨球場」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旨揭加蓋風雨球場一案,查本府(體育處)於102年及103年補助東山區公所之「東山區運動公園整建修繕工程補助計畫」中,未包括風雨球場部分。倘仍有整建修繕需求,於本府(體育處)辦理105年補助各區公所整建(修)運動場館設施及設備經費申請時,建請東山區公所可提報本案計畫辦理。
二、另本案亦可向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受理105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興(整)建運動設施計畫案時提報整建需求。
三、對於貴席等關心本市體育發展以及民眾運動之權益,本府謹表謝忱。
市府執行情形:
一、104年9月17日府教體處總字第1040895639號函復。
二、本案由東山區公所提送計畫書,於104年10月20日以南市教體處總字第1041043570號函轉報教育部體育署申請補助,該署於104年11月30日至本市辦理現地會勘。
三、體育署於104年12月30日以臺教體署設(一)字第1040040190號核定補助本案616萬元,另本市配合款為264萬元,區公所刻正辦理相關招標作業,本案計畫預計於106年4月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