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黃麗招、趙昆原、王峻潭、盧崑福
- 案由
- 建議市府整頓新營區民治觀光夜市,改善周遭交通、排水溝惡臭、噪音問題,還給居民一個優質生活環境。
- 說明
一、新營區每週兩天(週四、週日)的民治觀光夜市已成為新營地區民眾夜晚好去處,尤其在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台南市後,新營地區已逐漸有百業蕭條的跡象,為減緩新營地區邊緣化問題,民治觀光夜市賡續營運,有其實質意義。
二、惟據夜市當地居民表示,每逢週四、週日晚上的民治觀光夜市營業期間,附近交通就打結,居民進出都有困難;又以,夜市攤販將廢水直接排入排水溝,日積月累造成惡臭;一週兩晚高分貝的吵雜聲。民治觀光夜市已成為渠等生活的困擾。
三、綜此,建議市府整頓新營區民治觀光夜市,改善周遭交通、排水溝惡臭、噪音問題,還給居民一個優質生活環境。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03/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05/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05/27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0406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2.05.29南市經場攤字第1020476043號函復: 臺南市議會102年5月27日南議建設字第1020010406號函,關於改善新營區民治夜市周遭交通、排水溝、噪音問題,還給居民優質生活環境一案,因案屬財政處管,移請 卓處。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2.06.03府財產字第1020452512號函復: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2年5月29日南市經場攤字第1020476043號函轉 貴會102年5月27日南議建設字第1020010406號函辦理。 二、貴會建議本府整頓新營區民治夜市,改善周遭交通、排水溝惡臭、噪音問題,還給居民優質生活環境決議乙案,本府處理情形如下: ﹝一﹞本府財政處於102年2月3日指派同仁訪問附近居民做成 調查報告,反應最強烈的是交通及亂停車問題,而噪音及環境衛生問題則評價不一。 ﹝二﹞102年2月4日就交通混亂問題由本府財政處會同派出所所長進行會勘,已請所長通知承租人改善,3月7日本府財政處同仁再次勘查,已見警車巡邏交通,亂停車問題己有改善。 ﹝三﹞102年3月14日晚上本府環保局派員最接近夜市之隋唐街31巷進行噪音量測,測值為57dB,已超過第二類﹝純住宅區﹞晚間管制標準值55dB。 三、副本抄送本府環境保護局及警察局,請就噪音、環境衛生及交通問題協助改善。
本案土地業於8月6日開標,惟未標脫,目前本府刻正辦理第2次公告標售,擬於9月6日開標。依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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