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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呂維胤、王錦德、陳金鐘、陸美祈、李文正、唐碧娥、Kumu Hacyo谷暮.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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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教育局增加新生入學總量管制要點彈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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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由於龍年出生的人數較多,今年適逢龍年新生要入學,造成許多國小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依據「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篩選新生入學資格順位,仍有超額的問題。而未來每逢龍年新生入學,仍可能面對超額的問題,應評估針對特殊情況適度調整總量管制的名額,增加招生的彈性,減少家長及學生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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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建請教育局研議針對龍年新生較多的情況,增加「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彈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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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12次臨時會第1次會(107年11月27日)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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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7.12.12府教課(二)字第1071371245號函復本會: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增加新生入學總量管制要點彈性措施」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新生入學作業已建立完整之作業流程,從學區、招生計畫、寄發入學通知單到總量管制學校學生之轉介等事宜,均有明確之作業方式並行之有年,且各校亦均瞭解本市之新生入學作業方式。
二、有關龍年新生較多情況,本府教育局將再通盤檢視現有規定,並將學校未來五年新生人數及班級數空間納入研議,以周延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入學規範。
三、倘本市總量管制學校因教室不足,無法依規定人數編班者,本局亦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96年5月31日台國(四)字第0960077025號函規定,提高學校每班班級學生人數至多35人(含身心障礙學生折抵)之規定彈性處理招生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