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郭國文
- 連署人
- 賴惠員、蔡淑惠、邱莉莉
- 案由
- 建請恢復台南歷史館,讓文物資源活化展出。
- 說明
一、1937年台南已興建「台南歷史館」(位址:今中西區公所),後因二次大戰遭轟炸,1945年於赤崁樓重新設立「台南市立歷史館」。
二、1964年於延平郡王祠南側興建館舍,台南歷史館自赤崁樓遷移並易名「台南市民族文物館」,2003年更名為「鄭成功文物館」,台南歷史館因而消失。
三、台南市有6大文物典藏處以及古蹟營運科中的12個館室,共18處,這些文物若僅是「典藏」,被收到倉庫,又缺乏完整的數位典藏系統,文物要「重見天日」的機會,更是遙不可期,此即文化資產的閒置。
四、作為文化歷史古都升格的台南市,應該更充實我們的歷史內涵,恢復台南歷史館,並作為文資處的辦公處,該館的管理與文物典藏交由文資處承辦,其功能包含展示、典藏、圖書、研究,還可發展數位典藏,使實體與虛擬空間作結合。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03/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05/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05/24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20010393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2年6月14日以府文資處字第1020503326號函覆本會在案︰ 主旨:有關 貴會議員提案(教育案14號)決議案「建請恢復台南歷史館,讓文物資源活化展出」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 貴會102年5月24日南議教育字第1020010393號函辦理。 二、旨揭堤案中建議恢復設置「臺南歷史館」,本府認同臺南市應有博物館或歷史館的設置,目前正向司法院爭取地方法院交給市府運用。
提案中建議恢復設置「臺南歷史館」,本府認同臺南市應有博物館或歷史館的設置,刻正規劃中。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