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順良 
連署人
杜素吟、趙昆原、許至椿 
案由
有關店家業者經常被匿名檢舉而遭到市府單位大動作稽查,甚而罰款之問題,恐使市長信箱淪為民眾公報私仇、挾怨報復的管道,請市府單位在依法行政與幫助民眾解決問題間尋求平行點,依法妥善處理並以勸導為主。 
說明
建請市府單位加強法令宣導及商家輔導。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6/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大會討論。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08/20 
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08/2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40004837號 
執行情形
本會收文字號:1040005341號 104/09/08 依據台南市政府104年09月07日府研粽字第1040862368號函覆: 一、關於本府市長信箱受理檢舉案件,均依照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處理。另公務機關本於職責對於檢舉人身份負有保密之義務,且檢舉人所言並非唯一之依據,尚須經調查確認,方提出改善要求或予以裁罰,此亦為保障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雙方權益之必要程序。 二、本府對於檢舉案件務求權責機關謹慎明查,依法行政並兼顧民眾權益,以妥善解決民眾問題。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