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9/02/13 
來文字號
府財資字第1080209081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核定本市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財政部『強化政府基層機關資安防護及區域聯防計畫』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執行計畫(108-109年度)」,其中108年度經費新臺幣503萬6,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352萬5,000元;市配合款151萬1,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 審議。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08年1月22日資通字第1080000165F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四十四點第四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六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等相關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108年度經費503萬6,000元,其中央補助款(70%)352萬5,000元及本市配合款(30%)151萬1,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財政稅務局108年度預算,擬請准予先行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2月13日第37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一讀日期
2019/0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2/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3/07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80001997號 
執行情形
一、汰換使用年限逾7年之資訊設備、導入政府組織基準(GCB)、建置LOG管理分析系統及設備監控管理系統。 二、本計畫經費中央分兩期(6月及10月)撥付補助,辦理情形如下: (一)第一期:已完成個人電腦90台、筆記型電腦5台、政府組態基準(GCB)導入、設備監控管理系統之採購驗收,中央已於108年6月11日撥付補助款2,036,420元。 (二)第二期:已完成主機5台、防火牆1台及LOG管理分析系統採購,9月中旬完成所有採購驗收,並向中央請領補助款。 (三)本年度累計執行數2,909,172元,執行率已達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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