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林美燕、吳通龍、郭鴻儀、邱莉莉 
案由
建請修訂撲克棋牌館相關娛樂場所之自治條例,並加強對學童之宣導。 
說明
  1. 台南市還未修訂撲克棋牌館相關娛樂場所該類場館業與學校單位距離之相關自治條例,為確保學童心智安全及維護校園周邊觀感,建議盡快修訂相關自治條例。
  2. 加強對學童的安全宣導,確保在未設置規範撲克棋牌館相關娛樂場所之自治條例前,學童仍能獲得充分的保護,避免受到不良影響。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09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1098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修訂撲克棋牌館相關娛樂場所之自治條例,並加強對學童之宣導」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經濟發展局將研議訂定本市自治條例,限制實質經營棋牌、麻將會館等休閒活動場館業應符合學校一定距離之規定;自治條例尚未核定發布前,將採商業(公司)申請登記經營「休閒活動場館業」進行實質審查方式辦理,經符合各相關局處規定始核予登記。 二、 如有接獲本府警察局查報疑似有涉賭之麻將會館或棋牌社業者,將併同納入本府特定行業公共空間安全聯合稽查行程前往查察,並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管範疇核處。 三、 將函請本府教育局協助加強宣導學童避免出入該營業場所,以降低危害兒少身心健康之可能性。 四、 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