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24/02/06 
來文字號
府農港字第113020669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連署人
 
案由
為促進將軍漁港市有土地有效利用,增加收益,辦理將軍區山子脚段3535-114地號等20筆市有土地公開標租案及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敬請審議。 
說明
  1. 查土地法第25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2. 因應將軍漁港腹地廣大、有開發潛能,擬依據土地用途類別,引進民間興辦相關設施,活化港區土地、帶動經濟發展,爰辦理土地公開標租。
  3.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0年6月17日農授漁字第1000119499號函同意備查「變更台南市將軍漁港漁港計畫」之各類土地使用項目辦理標租,租期20年,租金按本市市有房地租金計算基準計收(土地面積*公告地價*年租金率),年租金率以5%(底價為5%)計算,全數土地標租後年租金至少可達新台幣355萬6,603元(土地總面積165,423.4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430元*5%=3,556,603.1元,四捨五入計算)。
  4. 為促進市有土地利用、增加市庫收益,辦理上開土地標租案。
  5.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12月19日第62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審議,如蒙同意再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辦理標租及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一讀日期
2024/03/06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財經委員會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3/1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3/1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3/2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160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