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9/09/18
- 來文字號
- 府教體處設字第1081094264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
- 連署人
- 案由
-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本市「臺南市立體育館、游泳池設置無障礙運動器材設備購置計畫」案經費新臺幣149萬1,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款計101萬元,自籌款計48萬1,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8月27日臺教體署設(一)字第108003021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經費共計新臺幣149萬1,000元整(中央補助款計101萬元,自籌款計48萬1,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09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9月17日第40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時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10/28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12/10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12/17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11697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