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其他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臨時動議
- 案號
- 1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其他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退之、陸美祈
- 連署人
- 陳怡珍、曾王雅雲、莊玉珠、蔡蘇秋金、陳進益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儘速編列預算開闢新營區里民聯合活動中心,以利居民休閒暨活動場所之需求。
- 說明
一、新營區29里中僅有新東里與大宏、王公里聯合2處活動中心,其他各里苦無場所辦理活動及提供居民休閒使用。
二、新營區尚有許多公共設施保留地皆已劃設數十年,建請檢討用地需求,並配合地方建設需要。
三、建請市政府儘速編列預算開闢新營區里民聯合活動中心,以利居民休閒暨活動場所之需求。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06/06
- 大會決議
- 函送市府研辦。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06/18
- 發文字號
- 南議議事字第 1010010654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1.06.26府民自字第1010508703號函復: 一、復貴會101年6月18日南議議事字第1010010654號函。 二、有關新營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劃設及用地檢討案,已由本府相關機關辦理中。另活動中心之興建,請新營區公所覓妥適當用地後,視地方之實際需求提報活動中心興建計畫送本府列入年度活動中心興建案辦理審查,再依審議結果辦理。
依據101年7月9日「臺南市新營區第二市場未來方向及用地規劃會議紀錄」結論第三點治水為本府目前之施政要領,因財政拮据目前興建活動中心之規劃俟財源寬裕再執行,新營區里民聯合活動中心之興建,請區公所覓妥適當用地後,視地方之實際需求提報具體興建計畫送市府,再由民政局列入年度活動中心興建案循審查會議機制研議辦理。
- 回覆附件